婚姻法新规定出来了!房产证不管写谁名字,都不再决定房产分配!
文章分类:婚姻法规 发布时间:2022-09-17 阅读: 52853
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这样一个现象,我们绝大多数人之所以外出打工一辈子,都是想着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,有一个安稳的家,同时给自己和家人多一份生活保障。然而,现实却很骨感,租房是给房东打工,买房是给银行打工,我们终其一生只为了给下一代留点什么,而忙忙碌碌。
很多父母到老了,都没多大本事了,也依然想着给儿女买房,生怕因房子而影响了孩子的婚姻和其后半生的幸福。可是,现实生活中,年轻男女的姻缘却“成也房子,败也房子”,掏钱的人不一定有权在房产证上署名,而不掏钱的人却可能成为房子的所有人。
因此,买房子也就出现了这两种情况:一是父母给孩子买房,在房产证上签署孩子的名字;二是适婚男性买房,女方想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。
对于第一种情况,比较好说,可是第二种情况就有点复杂,很多人都被第二种情况困扰。按理说,两个人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,加上自己老婆的名字无可厚非。然而,房子价值比较高,夫妻之间的感情却不牢靠,据资料显示,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6年上涨,越来越高。甚至还有一些为了房子而离婚、为了房产证没加名字而分手、被骗婚骗房的现象。
于是,就有不少人担心,如果写了女方的名字,万一有一天离了婚,自己或父母辛辛苦苦买的房子就不属于自己,那自己不就一无所有了?这的确是一个现实问题,毕竟房产占据了家庭财产的70%以上,很多人为了结婚去买房,而背负巨额房贷,甚至还要去东拼西凑地借外债,这种纠结房产证加不加对方的名字的心理,的确也能理解。
不过,告诉大家个好消息,新婚姻法出来了明确规定,从2020年起,房产证上不管写了谁的名字,都不再成为房产分配的唯一依据,特别是以下这五种情况,需要用心留意哦,尽量避免出现问题才后悔莫及!
第一种情况:婚前一方出资购房,婚后共同还贷,房产证只写付了首付的一方
对于我们来说,这种情况最常见,女方婚前要求男方有车有房,于是男方付了首付,在银行贷三十年款买了房,当时女方没有援资,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,不过婚后,两个人共同还清贷款或大部分。如果将来双方离婚,房产该怎么分?
新婚姻法规定,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婚前财产,不管房产证有没有加女方的名字,都不会按照共同财产分割,你闹也没用。但是,由于女方是有出资还贷,所以,男方要按照具体还款的数额,来补偿女方。
第二种情况:婚前双方没有购置房产,婚后才买房
这种情况比较简单,因为根据新婚姻法规定,不管写了谁或有没有写谁的名字都不重要,房子都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。如果离婚,两人就要共同分割房产,相信这点大家都能理解。
第三种情况:父母帮子女买房后赠予给子女
有数据显示,20年来,我国房价的平均值已经从两千上涨到九千左右,北上深的房价已飙升到数万。这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,靠自己买房不太可能,所以不少父母会提前给孩子买好新房,再赠予给孩子。那对于父母赠送的房子,夫妻离婚后又该如何分割房产?
这种情况的话,就要看婚前,还是婚后了。如果是婚前,父母给一方准备的房产,那么就只能按照婚前财产来处理。如果是婚后赠房,且明确规定只赠送给某一方,那就按照被赠者一方的个人财产来算;而如果并没有明确赠送对象,那么,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,那也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。
第四种情况:婚前全款购房或是婚前房贷全部还清
这种情况下,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,不会因为结婚或离婚而发生改变。不过,值得注意,婚后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要把房子赠送给另一方,且已完成过户,那么,离婚后会按共同财产来分割。不过,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只是口头约定,将房产赠与给另一方,并没办过户,那么,这就不被法律认可,房子还是属于原所有者。
第五种情况:婚前一方出资购房,婚后房产证加上另一方名字,房产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
可能很多人不太了解这种情况,如果房子为男方婚前个人购买,且无贷情况,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,那么,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?
如果由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,或贷款买房后由一方独自还清贷款,亦或是一方贷款买房后二人共同还款期限极短的情况下,即使房产证上写了另一方名字,也不能参与财产分割。但是,如果双方协定购房一方主动要求赠予,赠予另一方一半的房产所有权时,个人婚前财产才转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值得注意的是,如果房子一方主动赠予另一方,但还要还房贷的话,那么,离婚处理房产时每人应得的份额,要通过评估确定房产价值,减去去剩余房贷的二分之一。如果谁要房子,谁就要把以后的贷款全部担起来,负责偿还。
法律还是公正的,不会绝对的去偏袒哪一方。新婚姻法将房产分割的主要依据定为出资人和出资时间两个维度,为的就是更加公平的保障购房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。如今越来越多的人离婚,难免面临"财产分割"的问题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大家还是知悉这5种情况比较好哦。对此,大家怎么看?